按照《西南大学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(西校〔2017〕527 号)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学院关于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分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分流工作。
组 长: 李云伍(教学副院长)
副组长: 陈富国(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)
成 员:关正军(专业负责人) 鲍安红(专业负责人)
孟二从(专业负责人) 冀 杰(专业负责人)
何辉波(专业负责人)
工作秘书:李清荣(教学办公室主任) ,张弘扬、李守太(2022级辅导员)
二、分流原则
1. 依据人才需求情况、学生志愿情况、学校办学实际和学生的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平均成绩排序(由学院教学办从教务系统统一导出成绩后计算)进行专业分流;
2. 纪律要求:遵守校纪、校规,表现好,能认真履行学生义务;
3. 分流顺序:志愿(若超额)→成绩(若相同)→纪律。
三、分流时间和程序
1. 分流时间
2023年 4 月6日-4月10日宣传动员;
2023年4 月11 日-4 月 13日填志愿;
2023年4 月 14日前将志愿表以班为单位统一交学院教学办;
2023年4月 30 日前由工作小组初步确定分流结果;
2023年5 月上旬公示5个工作日;
2023年5 月 10日前报教务处。
2. 分流程序
根据填报志愿,按照成绩进行排序,超出专业分流计划的学生按照志愿顺序、缺额专业进行调剂。
按专业招生或已确定专业(留级和转专业等)的学生在原专业就读。
四、专业分流计划
大类 |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分流计划数(人) |
备注 |
机 械 类 |
1 |
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|
30 |
1.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、重庆市一流专业; 2.设立“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奖学金”; 3.设立“梁敏博士英语学习进步奖”; 4.学院可调剂研究生推免指标向本专业倾斜(需就读学院所属学科,根据学校政策进行调整); 5.学院创新创业项目中设立“智能农机创新基金”专项10项/年。 |
2 |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
115 |
|
3 |
车辆工程 |
90 |
|
土 木 类 |
1 |
土木工程 |
69 |
|
2 |
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|
30 |
|
五、其他
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。